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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商广告
以往广告牌虽多但档次普遍不高
随后,记者在我市高速路口看到,树立在此附近的7块广告牌分别刊出知名品牌的商业广告,却无一块属于公益广告。一位常期到外地出差的机关单位司机告诉记者:“高速公路上下路口设置高品位的公益广告,对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提升有重要作用。”
据市城管执法局广告管理部门介绍,大型户外广告是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但长期以来,虽然我市广告牌相比宜春、萍乡、抚州等地市来说,数量占据优势,但档次普遍不高,一些广告牌的制作材质和品质并不尽如人意。每次经历大风大雨,我市均有20块左右的广告牌被大风吹刮造成破损。
17日,我市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再动员大会。从会上传来消息,广告问题成为此次我市“创文”十大问题的首要问题被提及。
重要街道场所公益广告比例要占20%
为迎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我市将在户外广告牌上大做文章,借此提升我市的整体文明形象。
据了解,即日起至本月底,我市各大持有户外广告牌经营权的广告公司均要拿出一些广告位来展示公益广告。据市城管执法局广告管理科科长黄华宇介绍,在我市一些重要街道、重要场所,我市将按广告牌数量20%的比例来展示60块左右的公益广告,而且我市将拿出最好的位置和用最好的画面来展示、设计这些公益广告,广告的内容将按照市创建文明办、城管执法局设置的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进行刊载。
据介绍,我市用来刊载公益广告的重要街道和重要场所包括抱石大道、仙来大道、高速公路上下路口、北湖路、劳动路、长青北路立交桥等地段或地点。
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广告牌将拆除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1日起,城管执法部门将对我市广告牌进行督查,凡是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将一律予以拆除。凡是原来审批的公益广告牌位,一律按审批的要求,做公益广告;如违规在公益广告牌位上做商业广告的,城管部门将责令相关广告业主进行整改,换上公益广告;在限定时期内未做出整改的,城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
同时,市创文办和城管执法部门规定,凡是有破坏损毁的广告牌,相关广告商均要对其修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城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另外,一些商业广告牌位也禁止内容空缺,广告商如没有“填”上商业广告的,将补上公益广告,直至商业广告到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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