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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相信国内消费不足吗?

2010-01-04 16:38:16 来源:未知 作者:张军

谬误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我们今天在经济领域有很多似是而非的命题,因为不断被重复,久而久之就成为定论了,大家也就都相信了。这几年说中国的消费需求不足就是一个典型故事。现在,不仅媒体上每天都在重复着这样的言论,甚至很多官厅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也都认同和接受了这个似是而非的判断,相信中国的消费占GDP的比重过低。今天,从上到下似乎有了一个共识,中国经济的增长非要靠扩大最终消费需求才有出路。这个论断已经在前不久还写进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报告中。

    我们真的相信中国的消费需求不足吗?很多人会拿出国际参照值作为证据。例如,很多人发表文章都无一例外地提到,消费占GDP的比重,世界的平均值是70%,发达国家是75%,而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提供的2007年的数据,中国是48.8%。而且这个占比还在逐年下降。摩根士丹利亚洲区主席史蒂芬•罗奇曾在《财经》上发表文章提到“2007年,中国消费占GDP的比例跌至历史最低点36%”。而渣打银行有限公司研究部最近发表的研究报告说,根据它们的测算,中国“2009年,消费占GDP的36%”。不知道罗奇的数字是否包括了政府消费在内。不过,即使把政府消费考虑进来,那年的最终消费率也不超过GDP的一半。总之,正像有些境外媒体所说的那样,中国的消费在其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在“世界各大经济体中可能是最低的”。

    我们先不讨论中国的消费支出(以及对应的投资)在数据和统计上的潜在问题。试想一下,假如世界消费占比的平均值是70%,中国可以如此大幅度地偏离这个平均值而经济居然不出问题吗?长期以来,我们早已习惯于用“中国特色”来对待中国经济,毫不费力地接受那些似是而非的统计描述,而全然忘记了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和原理。不错,各个经济体之间在很多反映经济运行的指标上会存在差异,但从道理或逻辑上它们不该过分地偏离这些指标的均值。如果我们相信只有我们的经济可以是个例外或者可以与众不同,那十之八九该是我们过于自信了。经济世界该没有这么回事。

    可是,离谱的事情就这样还是发生了。从国家公开的统计数据上看,中国的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不仅大大低于世界的平均值,而且 上世纪90年代中以来,这个占比还持续向下走,平均而言,几乎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三十年前,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最终消费占GDP都在60%以上,而直到90年代中,这个比率都基本稳定在60%强。

    那么,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怎么可能在90年代中之后像过山车一样突然开始下冲了呢? 到目前为止,经济学家自己还没有更好的解释。既然统计上显示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了,人们自然就会从那些约束家庭消费开支的收入上去寻找答案了,毕竟统计上显示政府的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并没有下降。于是,现在流行的解释便是,由于收入分配的不公和差距不断拉大,居民消费的开支出现了减缓的趋势。2009年7月3日,在北京召开的首届“全球智库峰会”上,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就公开表示,收入差距的拉大是影响消费占比下降的重要因素。

    但这个解释面临很多问题。收入差距扩大不仅本身存在一个定义模糊和度量上的问题,而且它只是一个关于相对收入的度量,并不反映绝对收入的变化趋势。另外,从收入差距上解释消费占比的下降还面临另外一些问题,你必须假设家庭的大部分消费需求不是刚性的。而面临更多的刚性消费支出项目应该是一个低收入国家的居民消费需求的典型特征。实际上,用收入差距的扩大来解释的应该是居民储蓄率的下降趋势才对。

    90年代之后,由于体制改革和局部的市场化,原来由政府开支或企业包办的基础教育、医疗和住房开始部分进入市场,居民家庭也因此开始承担这部分的支出责任。由于这些开支是居民的刚性需求开支,因此局部市场化之后,居民在这些方面上的消费开支只会大幅度和持续地增加而不是不断减少。

    以住房这个中国家庭十年来最大的消费开支项目为例,现有的统计系统处理居民住房支出的方法是存在严重缺陷的。根据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司长彭志龙提供的数据,2008年中国居民自有住房消费占当年居民消费的7.4%。如果加上居民租房消费,居民全部住房消费占当年居民消费支出的7.9%。我相信,这个数据严重低估了中国居民住房消费开支的真是负担。低估这个负担的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对中国居民的自有住房的所谓“推断租金”(imputed rent)没有得到恰当的估计和统计。在国民账户系统中,居民购买住房的巨额开支不能被纳入当期消费开支的范畴,从而居民对自购自有住房的消费开支只能作为隐含开支来处理(因为自己不对自己支付房租)。因此,作为一个核算原则,居民对自有住房的消费开支通常是通过估计“推断租金”来纳入统计的。所谓“推断租金”就是把一个与该自有住房在品质、大小和地段等很多方面都相似的房屋在市场上的年租金作为这个自有房屋的参考租金。可是,由于中国房屋租赁市场很不发达,有关住房租金的资料严重匮乏,的确很难获得恰当合理的推断租金数据。因此,在我们的统计中,中国城乡居民每年的自有住房消费开支实际上是按成本法计算的,也就是居民的自有住房消费开支等于当期发生的房屋维修支出、折旧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的加总。考虑到中国的自有住房比例高达90% 这样一个事实,仅仅这部分的居民消费开支就很难不被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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